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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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参与打造社会保障体系
葛俊松

    日前,杭州某建筑公司外来员工李某从人保财险公司杭州分公司领到了95820元保险赔款,这笔钱给伤痛中的李某带来了很大的慰藉。原来在今年4月,李某在工地作业时,不慎从三楼摔下,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五级伤残。建筑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赔给他16个月的工资,这对李某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幸运的是,李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在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的同时,还在人保财险公司办理了工伤责任保险,李某幸运地成为工伤责任保险的受益者。
    新规链接:人保财险公司推出的“工伤责任保险”和新版“雇主责任保险”,是工伤保险的有益补充。工伤责任保险保障责任除涵盖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外,还包括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所需护理费用;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的工资。
    而新版“雇主责任保险”在将社会工伤保险认定或视同工伤的各种情形都列入责任范围的同时,增加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等责任。责任保险大大提高了工伤事故受害者保障程度,减少了企业的劳资纠纷。